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,依当事人申请,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案由:邓海添非法占用土地案、余顺添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筑物案、黄志光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
二、当事人:邓海添、余顺添、黄志光
三、听证时间:2025年4月18日9时至12时
四、听证时间: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人大楼四楼综合执法办听证室
五、听证方式:公开听证,有意旁听人员请在2025年4月17日前向本机关提出旁听申请,联系电话:0763-3601978。旁听人员参加听证时须出示身份证件。
六、注意事项: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循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。未经本机关同意,不得拍照、录音、录像。
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
2025年4月10日